显然,它对狼王的地位已经觊觎很久。
狼群本就是群体攻击的动物。一群狼甚至可以杀死凶猛的成年野猪,或向远比它们大的熊发动攻击。
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灵魂和指挥者,拥有高超的捕猎本领和坚定的信心才能在狼群中享有尊贵的地位。
乖孩子当时为了救我和伊莉娜,才加入了狼群。它优秀的捕猎能力让它成了这群狼的狼王。
那些狼在它的带领下,应该收获颇丰。这从它们油滑的毛色和肥胖的躯体就可以看出。
但狼就是狼,是这荒原上最现实的实用主义者。一旦它们的狼王不能带着它们捕猎,那它们会毫不犹豫的摒弃狼王,并视之为弃履甚至敌人。而丝毫不会有任何怀旧感恩的情感。
我不能嫌弃这些狼没有情谊,这也是狼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秩序。因为只有这样,它们的种族才可以在这极寒之地生存并发展。
乖孩子虽然是狼群中最出色的捕猎者,但它三番五次放过吃掉我的机会,最终耗尽了群狼的耐心,此时,它对毫无战斗能力的我再次保护,终于激起了群狼的愤怒。它们已经把乖孩子当成了最大的阻碍和敌人。并不惜一战将它从狼王的位置上打下去。
那只强壮的公狼虽然怒不可遏,却不敢轻举妄动。
它伸着脖子发出威胁的低吼。向乖孩子发出了挑战。
一旦它挑战成功,群狼就会立即拥戴它成为新的领袖,并杀掉乖孩子和我。
乖孩子高傲的看着对面那头公狼的丑恶嘴脸,它的面容平静,眼神充满不屑。无论体型和力量,这头公狼都像一个纤瘦青年,而乖孩子却似一个历经风霜,年富力强的壮年领袖。
“嗷呜——”那头公狼扛不住乖孩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威慑力,短促的叫了一声,然后跳起来咬向乖孩子的脖颈。
从它站起来的那一刻起,它已没有第二种选择。
因为挑战狼王只有两个下场,成为新狼王或者被杀死。那是因为狼王的拥戴者们为了表达自己对狼王的忠心,对失败者会毫不容情的进行攻击!
它只能通过先发攻击来克制内心越来越强烈的恐惧。
乖孩子一偏头躲过它的攻击,同时扬起粗壮的巨爪,啪的一下将那头公狼打出了老远。
“呜——”那头公狼在雪地上打了个滚儿,又站起来。
只一次交手,它就明白自己的实力远不及乖孩子。但它还是坚定的扑向乖孩子。这一次,它表现的更加谨慎和小心。
狼群中忽然发生了挑战狼王的大事,那些狼立即放弃了我,全都蹲坐在四周观看。
因为这意味着它们要选择跟随并向狼王表决心的关键时刻。
我捏着拳头躬腰缓缓站起。
“乖孩子,加油!”我充满期待的看着那头高加索狼犬。
一对一的单挑,乖孩子占有绝对的优势。
但就在那头挑战者再次攻击乖孩子时候,它竟出人意料的没有还击。公狼的牙齿咬住了乖孩子的肩膀。并在上面撕开了一个大口子。
“乖孩子,咬它啊!”我吃惊的大喊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