傍晚街道人声车声演奏成一道曲子,来来往往,或许是见过几次面,也没有什么印象的陌路人。
小辛昭的灯牌用奶白色打底,字迹是特意设计出圆圆奶黄色字体。
和小辛昭的风格很像,满满皆是少女心。
前面就是席氏总部,周边几家企业也都是临城数一数二,所以经常能看到什么限量版豪车。
而小辛昭门前停着一辆法拉利ff,比火颜色更深的红,属于法拉利主打的流利车身。
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,有些人知道小辛昭老板娘跟席氏有着裙带关系,这家店的房契也被温月给买了下来。
一双又细又白的大长腿落在地上,七厘米的香槟白高跟鞋。
漂亮女郎把脚上开车专用的平底鞋脱下,当着众人穿鞋子。放在其他身上,觉得这个姿势极其不雅,可是她却穿出了文艺电影风。
一举一动都饱满风情。
像是电影里故事最多的曼妙女郎。
红唇一张,脱口而出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。
王小利和温月把门给锁住,阮金玉先她们回去。
王小利见到这一幕,眼里有些好奇地意味,偏头凑近温月,在她耳边小声地问,“她这是在干嘛。”
“她是自己开车来的,不穿高跟鞋配不上她身上的裙子,可是开车又不能穿高跟鞋。”温月给从来没有开过车的王小利解释道。
王小利还是不太懂这个操作,“真的太麻烦了。”
“不穿高跟鞋开车就跟不喝酒开车一样,你这样想就好多了。”
然后温月走到牧云丝面前,牧云丝把左腿从右腿上挪下去,弯腰又站直身子,“你来开车吧。”
“好。”温月答应的很爽快,扭头对王小利说,“我顺便送你回去。”
王小利看着这辆一看就很贵的法拉利,一下子觉得促狭。
跟着温月那么久,其实她坐温月的车,也没觉得多么的不适应。
可能是这辆车是大明星牧云丝,就觉得这辆车和自己格格不入。
如果没有温月,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坐上明星的豪车。
她真是上辈子做了许多好事,能碰上温月这个富贵的朋友。
“送完小利回去,我们回家接温淳,”温月用眼角余光瞥了她一眼,“哦对了,你哥有时间吗?”
“他啊,只要你说你请他,他肯定会来。”牧云丝说。
“人家是大忙人,咱们就别打扰他了。”
牧云丝见温月好像不想跟席骁一起吃饭,在心里幸灾乐祸。
温月的心就像是铜墙铁壁,席骁怎么也敲不开。
甚至越靠近,心门越来越紧闭。
顺利接到温淳的时候,牧云丝眼尖,一眼就看到温淳脖子上挂着的香囊,跟温月送自己的是同款。
牧云丝揣着心里的想法,问温月,“你真没给我哥买啊。”
温月见车内没有安装儿童座椅,对牧云丝说,“要不然你坐在后面帮我抱住温淳,你车上没有安装儿童座椅,对温淳不安全。”
“哦没事,我抱着小家伙就行了。”牧云丝答应的很爽快。
可是见温月启动,始终没有回答自己刚才的问题。
牧云丝重新又问了一遍,“你为什么不给我哥买一份啊。”
“我和他后年就要分开了,送香囊这种东西,对于我来说无所谓,可是对于他来说,都给了他一份念想。”温月回答的坦率。
“哦你是怕以后我哥睹物思人,对你还是纠缠?”
“……”温月没有说话,却也没有反对。
牧云丝想起席骁这人吃瘪,受到感情上的伤痛,就觉得有股很奇怪。
一个天之骄子,要什么就有什么,偏偏还真有最想要的东西却要不到。
但是牧云丝知道温月与他之间的事,不觉得席骁可怜,这是他应该受到的。
而她也跟温月一样,对席家人感觉不好,也不觉得席家人能出个好东西。
“我真是大开眼界了,你还是第一个人这么敢对我哥。”
“可偏偏我哥,就是对你没办法。”
日光只停留在山头一角,黑夜覆盖光明,中和出淡黄的暮色。
这辆车与普普通通的私家车一对比,显得格外出众,而且有媒体朋友认识这辆车就是新晋小花牧云丝的。
关于牧云丝的家世,他们也都知道,可是都不敢对外说。
采访牧云丝的时候,也要打点好她周围的工作人员,希望不要得罪这位千金大小姐。
法式西餐,金碧辉煌的欧美装修风格。每道菜价格昂贵,可都只有一点点。
温淳看着面前的蜗牛,用可怜兮兮地目光求助温月。
法式焗蜗牛没吃过的人,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吃。
温月当初也不知从何下手,还是席骁温柔地手把手教她。
温月用右手拿起钳子夹住蜗牛壳,再用双齿叉扎住里面q弹的蜗牛肉。
温淳不太敢吃这个东西,温月温柔地让他张开嘴,“这个很好吃的,而且淳淳吃了会长高哦。”
小孩子都希望自己能长得很高。
温淳奶声奶气地问温月,“长得跟叔叔一样高吗?”
温月立马翻译出他嘴里的叔叔是席骁,“对,以后我们温淳会长得比叔叔还高。”
牧云丝问,“他叫我哥还叫叔叔啊。”
温月坦荡,“不叫叔叔叫大伯更奇怪。”
牧云丝被噎住了。
叫大伯是更加奇怪,叫了大伯,证明这孩子是阮唐的……
坐在旁边的牧云丝,真觉得温月很大胆,自己是席骁的亲妹妹,不怕自己把他们的话告诉席骁?
也有可能温月早就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,所以可以当着她的面说这种话。
八点钟吃完饭,温月其实想用红酒配法式焗蜗牛,可自己还要开车,车里还有温淳,忍住心里的痒。
到家的时候,牧云丝语气放轻,“他睡了,你小心点,要不然我叫管家帮你把他抱上去?”
温淳今年过生日后就四岁了,体重也越来越重,温月开始抱不动了。